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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全!深圳市+12个区众创空间相关政策汇总!

编辑: 星尘语 来源:深科信 2022-11-21 11:02:39

导读:2023年深圳市众创空间认定与资助及运营评价已经开始申报,深科信汇总了深圳市+12个区的众创空间相关政策有认定资助、运营资助、建设支持、房租补贴。

深圳市

对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

对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众创空间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并且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认定或者备案。(深科信)

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每培育一家在孵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省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补助。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2023年深圳市众创空间认定与资助开始申报》《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指南》

坪山区

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注册地在坪山区,性质、定位、发展方向已明确,可自主支配使用的场地符合深圳市市级认定标准的、众创空间,经坪山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后,分别连续两年给予20万元的运营奖励及10万元的租金奖励。(深科信)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国家级3年(每年30万)、省级2年(每年20万)、市级1年(15万)租金奖励,但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及入孵的企业和团队不得申报坪山区其他有关房租资助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为众创空间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融资服务。根据其信用贷款额、信用担保额或贷款、担保风险敞口额的5%给予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奖励,同一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每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入驻坪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给予70%的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贴息、贴保总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第一批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库申报通知》

福田区

对国家级众创空间,按照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华强上步片区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按每月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的房租支持,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3年。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南山区

对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资助根据其孵化条件、服务能力、孵化成效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50万元。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宝安区

对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级科技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配套奖励。
对入驻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的创客企业给予三年内每年实际租金50%最高5万元的房租补贴。

政策依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

对入驻区科技桃花源(众创空间)及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在企业成立时间起三年内给予每年不超过实际租金50%、最高5万元的房租补贴;

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区科技创新局部分)操作规程

光明区

对众创空间建设、改造及用于创客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共用设备等费用一次性予以50%的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三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第三年予以20%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对孵化出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创客大赛前三等次企业或团队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符合新区产业政策导向及发展需求的获奖项目在新区主管部门指定的众创空间内租赁厂房或办公地进行正常生产运营达一年以上,予以场地租金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对于区级年度评选的前3名的优秀众创空间,年度资助总额可提高至80万元。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创客活动资助实施细则》

龙华区

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每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获得广东省、深圳市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省、市扶持金额50%,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配套扶持。

对认定满1年且运行无异常的区级及以上众创空间,根据入驻创客个人(团队)、企业上年度获得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的,按其获得奖励金额总额的5%给予奖励。每年给予每家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

龙岗区

对深圳市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市级扶持金额50% 、最高 50 万元配套扶持,专项用于众创空间建设。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国家、广东省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10 万元扶持,专项用于众创空间建设。
获国家级、省级两级众创空间认定的,按最高扶持金额给予差额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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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市级以上(含市级)创新载体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加强运营绩效评价,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考核达标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龙岗区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罗湖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盐田区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以及经区科技创新局评审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运营方项目建设投资的50%一次性扶持50万元;

连续3年给予运营方实际入驻企业和项目支付租金的30%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25元。

众创空间上年度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资助的,按所获市级资助的50%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100万元奖励。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众创空间,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大鹏区

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国家、省、市支持金额50%奖励,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载体,予以区级创新载体资质认定。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

深汕区

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前海区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园区及孵化器给予计划投入资金的最高50%,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费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建设周期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第二年年度实际投入的最高50%,且不超过200万的资助;

众创空间直接投资或提供担保、质押等融资服务促成入驻企业(在前海注册并实际运营)成功获得社会融资的,给予融资额3%的融资资助。单次融资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年累计资助不超过300万元。(深科信)

众创空间内有入驻企业(在前海注册并实际运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迁入前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每个企业给予众创空间最高5万元的资助;列入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按每个企业给予众创空间最高3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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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按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实际运营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资助。

鼓励众创空间自主培育或引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成功引入或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机构5万元资金支持;每成功引入或培育一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运营机构3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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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运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共享办公空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运营主体奖励:

运营1年内入驻率达到60%以上,或运营2年内入驻率达到85%以上,且专业服务业机构的港澳台资机构数量及办公面积占入驻机构总数及总办公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运营1年内入驻率达到85%以上,或运营2年内入驻率达到95%以上,专业服务业机构的港澳台资机构数量及办公面积占入驻机构总数及总办公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可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详情请咨询深科信

政策依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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